应用化工系关于开展国家奖学金的工作通知
按照《关于下达2010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经费的通知》(甬教计(2010)2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生实际情况,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进一步做好我院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决定开展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人数和金额
奖 项 | 人数 (全院) | 金 额 | 资助对象 | 备 注 |
国家奖学金 | 12 | 8000元/人 | 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 一次性发放 |
二:评选办法
(一)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在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在校期间不受过任何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每学期综合考评优良,无不及格课程,上学年综合奖学金获得者;
6、积极参与学生管理、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社会服务等活动;
(二)评选程序
由各班择优推荐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报学工部评审,每班上报1―2名;于2010年9月28日前将《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稿发至邮箱439819464@qq.com,系部通过审核讨论最终上报1―2至总院,报学工部审核。
应用化工系党总支
201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