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9日中午13:30,宁波北仑区仲裁院院长李世浩莅临我校,在东校区2503为我校11级应用化工系学生做顶岗实习前的“劳动法”讲座。宁波市劳动仲裁院主要工作职责是承办处理宁波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办理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它事项。
两年来,北仑区劳动仲裁院以“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为宗旨,牢固树立公正、公平、廉明的办案准则,切实加强和提高执法能力、自身内部管理建设,遵守办案规则,为及时妥善处理区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及区域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11级学生即将面临实习工作,面对的关于劳动争议类方面的问题也会接踵而来。因此为这一方面,李世浩院长着重强调了实习生在实习的时候应该所具备的品质。其一,学会做人。实习过程中乃至日后工作不意外的会面对各种各样的人际关系,怎样处理好这些关系,需要实习生靠自己去努力。但要怎样去努力,李世浩院长表示:要学会通融和包容。良好的人际关系是将来正式工作的助力。其二,无止境的学习。李世浩院长表示:活到老,学到老。在学校学习知识,到了岗位上也要学习岗位上的知识。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是没有终点的。
除了丰富的知识,李世浩院长强调实习的“三个精神”。吃苦,奋发向上以及岗位敬业。热爱所在的岗位,才会有肯吃苦,才会奋发向上,才会有所动力。对于实习的工作,李世浩院长还讲述其他的方面,例如不钻牛角尖,培养良好的习惯等等。这些知识无论是对面临实习的还是没实习的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最后祝愿实习的同学们实习工作圆满结束。
应用化工系 朱燕萍/摄 朱燕萍/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