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俞鹏程等8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12-21

关于确定俞鹏程等8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俞鹏程等8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班 级

姓 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出生年月

申请入党时间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

入党联系人

1

化工3161

俞鹏程

浙江绍兴

1998.05

2016.10.05

2017.04.09

徐帆,屠琳琳

2

化工3161

吴浩东

浙江绍兴

1997.10

2016.10.08

2017.04.09

陈碧芬,苏倡

3

化工3161

张帅帅

安徽涡阳

1998.10

2016.10.20

2017.12.13

屠琳琳,李爱元

4

环境3160

李俊锋

四川南充

1998.02

2016.09.20

2017.12.13

陈凯华,雷磊

5

化工3162

任明心

安徽亳州

1997.08

2016.10.08

2017.04.09

陈凯华,董艳杰

6

化工3162

袁丽霞

浙江绍兴

1998.01

2016.09.21

2017.12.13

杨于岑,董艳杰

7

化工4162

何彦文

浙江嘉兴

1998.04

2016.10.08

2017.04.09

史海波,徐迪静

8

化工4161

李夏炎

安徽

1998.08

2016.10.08

2017.12.13

彭振博,陈艳君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20181217日讨论同意,总支委员会审议,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备案,20181221被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为20181221日至20181227(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人:化学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      徐  帆      660667

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书记陈凯华      663563

来信地址: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化学工程学院党总支


中共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化学工程学院党总支委员会(盖章)

2018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