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2020年5月28日修订)》相关文件精神,经过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复审,我院对在校的2018、2019级学生进行了2020-2021学年资助对象认定,目前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将评定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9月25日。
若对认定结果中的同学有异议或其他意见,请于公示期内来电反映,电话:(0574)86894197 杨老师、(0574)86894248徐老师,或者前往4号楼318办公室向杨老师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