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宁职院学﹝2019﹞3号)的规定,以及宁职院《关于开展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21-2022学年学生综合奖学金申报和评选工作的通知》、《关于评选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21-2022学年集体荣誉称号及学生个人荣誉称号的通知》、《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度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共青团先进个人的通知》,化学工程学院于2022年9月22日开展评选工作。通过班级/个人自主申报、班级评审、分院评审、资格审核等程序,现将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可来电、来信反馈,公示时间:2022年9月28日-10月9日,联系地址:4318办公室,联系人:苏倡、李书涵,电话:86894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