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国都化工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7

各位同学:

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创新进取,促进优秀人才的成长,由国都化工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国都化工奖学金”,奖励化学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的优秀学生。

奖学金分设“国都化工特等奖学金”(以下简称“特等奖学金”)和“国都化工优秀奖学金”(以下简称“优秀奖学金”)。特等奖学金,1000/人;优秀奖学金,500/人。

一、奖学金评定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加校内各项活动,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二、奖学金评选分项条件

在校期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在下列某一方面作出显著成绩者

◇文体贡献奖

1、参加至少6次院级及以上文体活动(校运会、趣味运动会、校园歌手大赛、篮球赛、百米长卷、最美寝室等)

2、在院级及以上文体活动中获得至少2项个人第一名,或4项团体第一名(2项团体第一名可替换1项个人第一名)

3参加校运会体测项目,成绩80分及以上。

以上条件须同时符合12,或同时符合13

◇精神文明奖

1、在校内外,有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舍己救人等突出事迹,参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处理

2、模范遵守校规校纪,举止文明,爱护公共财物,勤俭节约,艰苦朴素,尊敬教师,团结同学等事迹突出,受分院认定有突出贡献者

以上条件须至少符合一条。

◇优秀实习奖

学生在国都化工顶岗实习获得单位好评,在工作岗位上业绩突出,为学院赢得良好声誉者。

◇社会实践奖

1、积极响应学院号召,参加至少1次假期社会实践活动。

2、至少1次获得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称号。

3、社会实践获市级新闻媒体报道1次及以上。

以上条件须同时符合。

◇自强自立奖

乐观向上,勤俭节约、艰苦朴素,自强自立,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勤工俭学,积极参加分院义工大队和资助小组组织的各类活动,追求学业进步,家庭经济困难。

◇团学活动奖

1、在院级及以上团委学生会中担任主要职务(部长或部助)1年及以上。

2、担任部门主要职务期间,部门学期考核优秀1次及以上。

3、担任部门主要职务期间,部门组织院级及以上各类活动至少2次,或参与至少6次。

4在分院党建工作中担任学生助理,工作表现突出,受到所在部门老师肯定者。

以上条件须同时符合1-3条,或符合第4条。

◇志愿服务奖

1、踊跃参与院级及以上志愿服务活动至少70次(其中校内至少40次,校外至少5次)

2、累计志愿者时长至少220小时

以上条件须同时符合。

三、国都化工奖学金的评选原则

1优先评选“优秀实习奖”;

2、特等奖学通过择优方式,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和国都化工有限公司共同确定;

3在同等条件下国都班学生优先贫困生优先

四、国都化工奖学金的评审程序

1、本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

2、由学生个人填写《化学工程学院国都化工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申请时不分奖学金等级,不规定奖学金分项的名额经所在班级和班主任、辅导员老师推荐,再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和国都化工有限公司共同审定,择优评选。

       五、奖学金评审、颁发机构

1、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由分院领导、教师代表共7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委员6人。委员会具体负责奖学金评定的组织领导和审查工作。

2、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查后报国都化工有限公司核准,并由总经理或委托公司其他领导来我校向获奖学生颁发奖金及证书。

国都化工有限公司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化学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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