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第八届“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分院资助工作小组对申请同学及其材料进行严格、公平和公正的审核,拟推荐李鹏程、曹美娇、陈棋、徐舒澜、董海仟、肖莎娜等6人作为分院代表参加学校自强之星评选。
现将分院评审推荐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2月1日-12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5日16:00前向分院罗志强老师反映。
办公室:乐雪芳楼232办公室 电话:0574-86894197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第八届“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分院资助工作小组对申请同学及其材料进行严格、公平和公正的审核,拟推荐李鹏程、曹美娇、陈棋、徐舒澜、董海仟、肖莎娜等6人作为分院代表参加学校自强之星评选。
现将分院评审推荐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2月1日-12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5日16:00前向分院罗志强老师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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