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青春榜样”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树活动的通知》化学工程学院自11月中上旬开展榜样学生个人(团队)荣誉称号的评选工作,通过个人自主申报、分院评审,现将化学工程学院拟推荐校级评选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1日-11月27日,公示期五天。公示期间有异议,请向分院张凌超老师反映。
办公室:乐雪芳楼232 联系电话:0574-86894197
根据《关于开展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青春榜样”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树活动的通知》化学工程学院自11月中上旬开展榜样学生个人(团队)荣誉称号的评选工作,通过个人自主申报、分院评审,现将化学工程学院拟推荐校级评选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1日-11月27日,公示期五天。公示期间有异议,请向分院张凌超老师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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