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资助对象认定办法》,化学工程学院开展分院学生资助对象的审核认定工作。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各班级7人评议小组进行公平公开的评议和班级公示,化学工程学院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小组认定,分院共审核通过环境3231帕提麦·莫明等81名同学为资助对象,具体详细名单请见附件。
现对化学工程学院资助评审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20日-9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9月26日16:00前向化学工程学院进行反映。
联系人:罗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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