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将陈佳仪等12位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05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总支会议审议,拟确定陈佳仪林婷婷、赖煜鹏、胡杰、王水斌、俞佳丽、黄雨薇、陈桌程、毛子健、李锦珊、张容砚、桑旭杰同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以表格形式公示如下: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以上12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20241205日讨论,确定12同志为发展对象人选,拟报上级党委备案。

公示时间为2024120520241211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574-86894248

电子邮箱:57087640@qq.com

来信地址: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化学工程学院党总支


中共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化学工程学院总支委员会

2024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