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市级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规定》(甬财社〔2024〕1248号)、《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财务报销管理办法(修订)》(宁职院〔2025〕16号)要求,对培训费超过承办培训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综合定额标准的,须进行校内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培训项目名称:化工总控工高级技师培训
培训组织单位: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参训人员:陈艳君
所在部门:化学工程学院
培训地点: 浙江省 宁波 市 北仑 区
培训时间(按文件填写):6.21-7.13
培训天数:23
培训费总额(培训费+培训期间住宿费、伙食费):6000元
公示期限(3天):2025年6月18日—— 2025 年6月20日
监督联系人:彭振博
监督联系电话:13777139672
公示部门:化学工程学院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