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培训公示
根据《宁波市市级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规定》(甬财社〔2024〕1248号)、《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财务报销管理办法(修订)》(宁职院〔2025〕16号)要求,对培训费超过承办培训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综合定额标准的,须进行校内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培训项目名称:全国职业院校领导班子办学能力提升专题研修班
培训组织单位: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参训人员:国家第二期双高建设计划省级推荐学校的校领导、双高办主任、教务处长、财务处长、专业群负责人等。
所在部门:化学工程学院
培训地点:北京市西城区
培训时间(按文件填写):2025年7月13日-17日
培训天数:5
培训费总额(培训费+培训期间住宿费、伙食费):7000元
公示期限(3天):25年7月8日—— 25年7月10日
监督联系人:鲍芳芳
监督联系电话:13777233106
公示部门:化学工程学院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