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市级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规定》(甬财社〔2024〕1248号)、《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财务报销管理办法(修订)》(宁职院〔2025〕16号)要求,对培训费超过承办培训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综合定额标准的,须进行校内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培训项目名称:全国大学生遵义暑期社会实践专项活动
培训组织单位:全国青少年遵义革命传统教育基地、贵州尽开颜文化培训有限公司
参训人员:卢腾
所在部门:化学工程学院
培训地点:贵州省贵阳市、遵义市
培训时间:2025年7月8日-14日
培训天数:7天
培训费总额:4400元
公示期限(3天):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5日
监督联系人:鲍芳芳
监督联系电话:13777233106
化学工程学院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