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市级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规定》(甬财社〔2024〕1248号)、《宁波职业技术大学财务报销管理办法(修订)》(宁职院〔2025〕16号)要求,对培训费超过承办培训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综合定额标准的,须进行校内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培训项目名称:“2026年石油和化工行业“双师型”教师培训班”
培训组织单位:中国化工教育协会、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参训人员:李浩、刘鹏
所在部门:化学工程学院
培训地点:连云港市
培训时间:2026年7月11日-2026年7月19日
培训天数:9天
培训费(培训费金额+培训期间住宿费+伙食费):13360元(6680元/人)。
公示期限(3天):2026年7月3日——2026年7月5日
监督联系人:彭振博
监督联系电话:13777139672
公示部门:化学工程学院
2026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