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学生学费收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1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30号)以及《推进“服务争效”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精神,积极拓展网上便民服务功能,拓展统一网上公共支付平台应用,全面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线上收缴。现对老生学费收缴通知如下:
2022年7月4日起,老生可通过以下方式缴纳学费并获取发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1.支付宝缴费。操作步骤:打开支付宝,搜索教育缴费——>缴学费——>宁波市——>选择地区(宁波市)及学校——>按身份证号查询缴款单——>核对学生信息后缴费;

2.“浙里办”APP缴费。操作步骤:下载“浙里办”APP实名注册——选择“公共支付”——>“教育缴费”——>选择地区(宁波市)及学校——>按身份证号查询缴款单——>核对学生信息后缴费。

    3.发票查询打印。学生根据需要,可在缴费后第二天扫描下面的二维码查询打印电子票据。

 

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宁波市线上线下融合缴费模式操作指引.docx

宁波市财政电子票据查验流程.docx